读书要三到,用书有四难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中国神话传说中的昆虫名),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先生。先生却板着脸说不知道。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又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他开始刻苦读书。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重在融会贯通读书不能死读书,要懂得用书。用书之道,四点分享:一、藏书不难,能看为难:很多人收藏了很多书,尤其那些发了财的人家,在酒柜之外,还要加设书柜,收藏一些名家的著作,以附风雅,方能堪称书香世家。所以藏书不难,却以能看为难。二、看书不难,能读为难:有些人看书,走马看花,随意浏览;或是漫不经心,貌似阅览,却妄想纷飞,心猿意马。若能将书中真义读出来,真正深入了解却很不容易,所以看书不难,能读为难。三、读书不难,能记为难:纵使会读书,也能了解,但是记不得,随看随忘,随读随遣,亦不能达到读书的效果。所以读书不难,以能记为难。四、能记不难,能用为难:有很多学者,以速读的方式阅读,在博闻强记之下,赢得博学多闻、聪明巧慧的美名。虽然口若悬河,叨叨不绝的倒背如流,但是不会运用,没有融会贯通,不能善加运用,即使读了许多书,对于自他也是没有什么利益的。读自心知妙处“用书”要讲究方法,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真正“用书”的人,善于取舍,选择正确的,精通专业的,熟悉相关的,了解必需的,同时,学习更需要思考。有些人虽勤于学习,但不过泛泛阅读,任何理论观点都只在脑海里一晃而过,是所谓“学而不思则罔”。古德云:“一册经卷满馨香,法味供养最富足”、“人抬人万丈之高,书抬人无价之宝”,将书本融入生活,把知识化为智慧,以处理人世间的诸多问题,那么这个书才有用。其实,我们自己身心的当体就是一本书,所谓“不读自身,不晓得失;不读自心,不知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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