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来京游客会购买名校文创纪念品留念,如带有名校注册商标的钢笔、书签、校徽等,然而,市面上一些所谓的名校纪念品可能未经授权,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近日,三人因售卖假冒名校文创产品,被北京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年4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服务科创检察白皮书》,公布了十起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这起林某甲等三人销售文创纪念品侵权案。
年8月14日,林某甲雇佣被告人林某乙、郑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销售带有两所知名高校注册商标的商品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起获大量带有权利人注册商标的钢笔、书签、校徽等商品。经查明,涉案物品非权利人授权生产或销售,产品在外观、材质等方面不相同,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物品价值共计八十余万元。
经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年11月23日,法院依法判决三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林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分别判处林某乙和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该案系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及文化创意品牌商标犯罪案件。针对文化创意类商品具有类型新颖、核准范围复杂、法律适用问题和证据认定上专业性强等特点,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进行了数十次的电话对接,当面沟通核实每款商标的核准范围,逐一明确了每款产品的上市日期。该案的成功办理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优化文创纪念品市场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来源:正义网作者:潘伟李梦欣)